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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大公網報導,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,揭發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,誤導房署相信她曾巡查多個公共房屋出租單位,并核實住客入住情況。廉署前日(16日)落案起訴該名房屋事務主任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。被告已獲廉署準予保釋,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。
被告李碧琪,51歲,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3)條。被告案發時派駐東涌滿東邨,職責包括兩年一度的家訪,突擊巡查公屋單位,核實及記錄住客情況以打擊濫用公屋。滿東邨滿康樓的家訪由被告一人負責。被告提交的紀錄顯示,她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曾到滿康樓逾380個單位家訪,但房署發現其中一單位的唯一住客已離世。
廉署接獲房署轉介的投訴后展開調查,發現被告提交的逾320份紀錄有問題,征詢律政司意見后落案起訴被告19項樣本控罪。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上述期間使用19份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,虛報曾到滿東邨滿康樓19個單位進行家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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